2012年5月15日,我国电子普通护照正式启用,这标志着我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迈入了全数字化时代。

新版电子护照除了增加电子芯片外,与旧版护照最大的不同就是电子普通护照在外观设计上,采用了以“辉煌中国”为主题的图案元素,通过常光、荧光和水印三种图案表现形式,呈现出我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元素,以及我国56个民族的人物形象,展示了我国山河的瑰丽多姿、历史文化的源远流长和中华民族的和谐统一。
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条件、签发时限、收费标准和有效期均与旧版普通护照相同,公民仅需在原有基础上提交本人指纹及签名信息即可依法申请。此外,旧版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,无需换发电子普通护照。